答:如护照遗失、被窃,在国内应就近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通过所在单位报告发照机关注销护照;在国外除向当地警察部门报案外,应尽快就近向我驻外使领馆报告,我驻外使领馆在征得国内发照机关同意后可为其补发证件回国。 无论在境内还是在境外遗失护照,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持照人必须作出书面检查和说明遗失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