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文件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因此,农机站销售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