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安置房的安置对象是指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储备项目、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上按照岳政发[2009]16号《关于印发岳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 安置对象的条件是: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收储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的拆迁户。
2、在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按照岳政发[2009]16号文件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
3、其户口在拆迁所在地(是拆迁户、户口不在本市中心城区的不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