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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纪工委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纪工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纪工委(预算编制单位列为“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监察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对监察对象的监察工作;负责全区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检查指导,组织协调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负责省委、市委对我区的巡视、巡察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内部巡察工作;受理对个人或单位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接受党员申诉;负责检查并处理党工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工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党内法规案件;负责检查和处理三区管委会各部室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违反政纪行为;加强党风政纪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工委、管委会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纪工委2021年度无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纪工委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为本级,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纪工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纪工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0.67万元,与2020年相比,本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8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6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8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3万元,占83.43%;项目支出13.38万元,占16.59%;本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0.67万元,本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本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92万元,占81.7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3万元,占8.96%;住房保障(类)支出7.52万元,占9.3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0.67万元,支出决算为8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8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14%,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11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11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与决算持平;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本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占100%。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纪工委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已纳入整体预算绩效管理,但无单独开展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赡傻母飨钌缁岜O辗训取�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监察室(561736114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