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写 信 人: | 徐宙雄 |
写信时间: | 2024-11-30 18:00:33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我局已知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诉中国移动与代理律师合伙伪造证据一事,有关投诉律师的事项,我局已在编号203682的信件中予以回复。另因中国移动不属于我局职权管辖范围内,建议您向市工信局反映有关情况。
岳阳市司法局
2024年12月4日
回复部门: | 市司法局 |
回信时间: | 2024-12-04 16:42:03 |
满 意 度: | 一般 |
尊敬的市民:
您好!已在相关信件内予以回复。
回复部门: | 市司法局 |
回信时间: | 2024-12-16 15:26:33 |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