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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骆泽礼 |
写信时间: | 2025-01-07 12:30:16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关于“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薪级计算方式的咨询信”的相关留言收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2019年6月硕士研究生毕业,2019年7月参加工作,属于初次就业人员,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第四点关于新进人员试用期问题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您由贵州调入湖南,现在湖南工作,应按照湖南省文件要求套改工资。
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0日
回复部门: |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
回信时间: | 2025-01-10 16:15:36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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