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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陈亮 |
写信时间: | 2025-06-08 12:41:09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岳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操作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八条首套房及二套房核定规定:“2.除本次申请贷款的住房外,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岳阳市内还有一套住房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您在临湘有一套宅基地,需按二套房政策办理。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部
2025年6月12日
回复部门: | 市公积金中心 |
回信时间: | 2025-06-12 11:21:08 |
满 意 度: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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