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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职工医保生育相关福利
来信人: 牛牛牛
来信时间: 2024-03-04 20:34:29
内容: 咨询职工医保生育可享受福利 1.生产住院费是不是按比例报销? 2.楼区医保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准备那些资料,去那个地方办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4-03-06 10:27:11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职工医保生育福利》的信件已收悉,因您未留电话,无法与您电话联系,现将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一、生产住院费是不是按比例报销?

  回复:根据《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岳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岳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岳医保发[2021]19号)第七十一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生育待遇按以下规定执行:(五)符合生育政策的妇女、支付产前检查费800元/产妇;生育医疗费用按生育限额报销。不同生育病种及医疗机构等级不同报销限额不同。具体咨询电话:0730-8957303。男职工配偶合法生育但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平产1300元,剖宫产1600元。

  二、报销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去哪个地方办理?

  回复:如果在岳阳市内医疗机构生育住院,报备后可直接在医院报销。若在外地生育须带齐下列资料到楼区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住院发票原件(盖红章)、出院记录、疾病诊断证明原件(盖红章)、住院费用总清单(盖红章)、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患者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准生证明(生育登记回执)复印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岳阳市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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