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
地址:岳阳楼区教育局社管办 电话:0730-8266607 |
事项名称 |
民办幼儿园聘任园长、变更和终止的审批 |
简要办事程序 |
1、到主管部门咨询办事相关手续; 2、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和办学条件; 3、接受主管部门的验收和审核。 |
申报材料 |
(一)民办幼儿园聘任园长应当提交的全部材料: 1、申请报告; 策机构同意的文件; 证明等证明文本; (二)变更举办者。由原举办者提出,经民办幼儿园的决策机构同意,并进行财务清算,报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变更。提交如下材料: 1、原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变更举办者的报告; 2、变更后的举办者的资质证明材料; 3、资产转让协议; 4、资产变更前培训机构的审计报告和股权交割后的验资报告; 5、修改后的章程; 6、民办幼儿园变更事项登记表。 (三)变更幼儿园名称。由民办幼儿园的决策机构提出,报审批机关审批后方可变更。提交如下材料: 1、民办幼儿园的决策机构变更的申请; 2、民办幼儿园变更事项登记表。 (四)变更法定代表人。由幼儿园决策机构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变更。提交如下材料: 1、民办幼儿园的决策机构变更的申请; 2、拟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 3、原法定代表人离任财务审计报告; 4、民办幼儿园变更事项登记表。 (五)变更注册地址。由民办幼儿园的决策机构提出,报审批机关备案。经审查并实地察看后,审批机关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提交如下材料: 1、民办幼儿园的决策机构变更的申请; 2、拟注册地址的证明材料; 3、民办幼儿园变更事项登记表。 (六)申请终止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幼儿园财产、财务清算的有效证明文件; 3、学校妥善安置在园幼儿证明材料; 4、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和印章。 |
审批条件 |
(一)民办幼儿园聘任园长的审批条件: 1、民办幼儿园聘任园长,须经幼儿园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审批。 2、民办幼儿园园长的聘任,参照同类公办幼儿园园长任职条件,年龄不超过65岁。 (二)民办幼儿园变更举办者、名称、层次、类别、法定代表人、地址的审批条件: 由民办幼儿园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后,报审批机关审批。 (三)民办幼儿园的终止,民办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根据幼儿园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基本条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六十条) |
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收费说明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 |
关键词 |
民办幼儿园 聘任园长 变更 终止 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