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岳阳足球比分,足球直播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经对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编制本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机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和改进措施等内容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 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下载。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岳阳市求索东路18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二楼;邮编,414000;联系电话,07302287205,传真,0730-2287688;电子邮箱:bgs8845734@sina.com)。
一、概述
2015年,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真贯彻国家质检总局、湖南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质监工作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5年,我局完善了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局长蒋跃进任组长、分管领导杨建良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系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成立由办公室、法规宣传处、信息所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经费上纳入预算,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安全、规范进行,我局制定了《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保密工作规定》、《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信息安全发布制度》、《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管理规定》等制度;健全了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加强市局门户网站建设,发挥宣传阵地作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本系统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状况,包括制定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发布文件、实施行政许可。根据质监系统工作实际,继续推进了监督抽查结果公告工作,通过网站“监督抽查红黑榜”予以公开。设立“查询中心”栏目,提供政府信息、办事信息和检测机构信息的综合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相关《规定》要求, 按照“全面、及时、准确、规范、保密”的原则,加强了主动公开力度。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足球比分,足球直播、省质监局、市局站、市级主流媒体、市外有关媒体主动公开公开质监政府信息821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5条;质监业务类信息400条;办理事项类信息330条;其他信息6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1. 各职能部门工作所依据的文件,包括涉及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2. 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3. 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4. 本局行政职能、机构设置、办事程序及其调整变动情况;5. 市质监局直属分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检测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的相关信息;6.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收费、过程、结果及时限(依申请公开的结果除外);7. 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及特种设备监察情况;8.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及其标准; 9.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实施情况; 10. 8、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和处理结果;11. 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但依保密规定不能公开的除外。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设置互联网专栏。我局在门户网站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民通过“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子栏目可以查阅我局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二是完成新闻发布机制。我局确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局长为首席新闻发言人,负责重大正面信息的对外发布。我局新闻发言人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担任。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宣贯质量技术监督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及重大活动公告,并通过媒体公开涉及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事件及活动的有关信息。三是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开。我局政务中心将行政许可受理情况、办理过程、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等进行实时发布,办理人可以通过足球比分,足球直播政务中心网站对行政审批办理情况进行实时查询和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建立完善了依申请受理机制,出台了《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明确由市局法规科具体负责受理和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规定了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和监督程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申请提供政务信息的,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或直接到我局当面提出申请,也可以登录我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者提供相关政务信息。2015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均已按时给予了答复。
四、政策解读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突出对质监业务政策方面的解读 ,让公众准确理解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先后对《全国质检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指导意见》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等政策通过市局网站进行了解读并公开。
五、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投诉信息情况
回应群众呼声,引导公民理性维权。设有现场投诉、电话投诉、传真投诉、邮箱投诉等投诉渠道,方便群众投诉。在门户网站设立“互动中心”栏目,拓宽申诉举报、行风监督、业务咨询等工作渠道。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共接收咨询投诉330件,处理325件,回复率达到100%。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情况
2015年,本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情况
本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明确了3名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安排了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经费。组织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培训信息管理人员23人。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内容。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甄别、梳理、审查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促进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拓展信息来源和公开范围。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权限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计划方案,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拓宽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建立健全舆情和敏感问题应对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监督、评议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日常化,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真实性、时效性和透明度。
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管理,继续完善12365质监投诉举报系统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安全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媒体协调机制,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渠道;加强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改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环境;加强微博、微信新媒体运用,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
附:
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0 |
3、政府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4、政府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3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33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3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