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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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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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督促施工合同得到切实履行,防止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根据相关规定,我站对洞庭名邸和南湖风景区刘山庙棚户区改造工程进行了施工合同履约监督检查,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洞庭名邸

该项目由岳阳市启明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湖南晨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岳阳德诚劳务有限公司承担劳务作业,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①主要材料预拌混凝土由建设单位采购,不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约定;②工程款支付通过项目部账号往来,未通过总承包单位基本账户、不规范;③劳务分包单位计取了劳务作业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如架子工作业计取周转材料款,不符合规定。

二、南湖风景区刘山庙棚户区改造工程

该项目由刘山庙社区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指挥部建设、岳阳顺意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岳阳市辉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担劳务作业,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要求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②施工单位主要材料(如钢材)采购合同不规范,由采购人个人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③劳务公司劳务工资发放存在个人打白条的现象,流程不规范、未体现劳务公司的管理行为。

特此通报。

 

岳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5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