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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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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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

现将《2016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布置落实。

附件:2016年度主要任务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


2016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

一、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进一步核实农村存量危房,重点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残疾人、农村孤儿情况,6月上旬前核实并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制定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规划暨“十三五”规划。加快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支持长沙市、邵阳市率先完成任务。开展整体推进,完成1000个村整村推进,支持湘潭市、益阳市等重点整体推进项目。完成整体推进省级示范,6月在武陵源和崀山、7月在怀化现场推进,8月组织验收并通报。开展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开展半年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交叉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13年至2015年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开展“雁过拔毛”等专项治理。按规定完成年度任务。

二、做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扫尾工作

5月底前,对安化县组织验收。6月底前,基本完成扫尾工作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快档案信息录入,对录入工作滞后的沅江市、湘阴县、南县、君山区、永顺县开展专项督察。

三、开展农村生活垃圾5年专项治理

加快编制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和农村垃圾五年专项治理实施方案,9月完成上报和省级复核。完成5000个村生活垃圾治理,80%的乡镇建成垃圾中转设施(较2015年提高10个百分点)。开展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示范,10月底前完成第一批示范创建。着手对完成治理任务的县市区组织验收。开展微波辅助等环保处理设施研发和试点。

四、实施重点镇污水治理3年行动

完成50个重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全国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县(长沙县、株洲县、韶山市、苏仙区)加快项目建设,于5月底前制定县域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并报省厅复核,每季度上报进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参照全国示范县要求开展创建。加强凤凰县三江镇、芷江县五郎溪乡、宁乡县夏铎铺镇天马村和华容县幸福乡新移村等试点示范项目调度。加强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的填报管理,督促岳阳市等被部通报项目及时整改。

五、加强集镇建设和试点示范

开展特色小镇试点示范。推动新型城镇化试点镇建设。加强全国重点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宜居小镇(村庄、小区)建设。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品牌镇村动态监管和年度评估。逐步推进国家和省试点示范标识规范化。

六、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制定加强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文件和发展规划。国家公布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后,年底前完成各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和保护项目的编制和省级复核。建立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季度调度制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保护项目绩效进行评价。

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发行贷款项目相关工作。省政府已原则同意并即将下发全省购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服务管理办法,按“分贷分还”的模式操作。各地需抓紧编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规划》和项目清单,并报省复核,作为贷款依据。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启动。

启动绿色村庄建设。制定全省绿色村庄建设实施意见,新增绿色村庄2000个。

推动规范村民建房。配合开展农村住宅流转试点。

附件

2016年度主要任务表

市州

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村(个)

开展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个)

新增绿色村庄数(个)

完成生活垃圾治理行政村(个)

新增重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数(个)

合计

1000

14

2000

5000

50

长沙市

80

1

120

400

4

株洲市

60

1

110

400

4

湘潭市

50

1

100

400

4

衡阳市

80

1

170

400

4

邵阳市

90

1

180

400

4

岳阳市

70

1

140

300

4

常德市

70

1

140

400

4

张家界市

60

1

120

300

2

益阳市

60

1

120

300

4

郴州市

80

1

180

300

4

永州市

80

1

180

400

4

怀化市

80

1

180

400

4

娄底市

60

1

100

300

2

湘西州

80

1

160

300

2

责任编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